涉水咨询类

为了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山东省水土保持条例》、《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技术标准》(GB50433-2018)、《生产建设项目水土流失防治标准》(GB50434-2018)、《山东省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报审批管理办法》(鲁水规字[2020]4号)等要求,建设项目应开展“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的编制、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水土保持监理、监测及专项设计”等工作。

分享

相关产品

 
 

1、水土保持

为了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山东省水土保持条例》、《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技术标准》(GB50433-2018)、《生产建设项目水土流失防治标准》(GB50434-2018)、《山东省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报审批管理办法》(鲁水规字[2020]4号)等要求,建设项目应开展“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的编制、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水土保持监理、监测及专项设计”等工作。

面积在5公顷以上或者挖填土石方总量在5万立方米以上的生产建设项目应当编制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征占地面积在0.5公顷以上5公顷以下或者挖填土石方总量在1千立方米以上5万立方米以下的项目编制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和报告表应当在项目开工前报水土保持方案审批部门审批,其中对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实行承诺制管理。征占地面积不足0.5公顷且挖填土石方总量不足1千立方米的项目,不再办理水土保持方案审批手续,生产建设单位和个人依法做好水土流失防治工作。

2、水资源论证

水资源论证是依据江河流域或者区域综合规划以及水资源专项规划,对新建、改建、扩建的建设项目的取水、用水、退水的合理性以及对水环境和他人合法权益的影响进行综合分析论证的专业活动。

为认真贯彻中央关于新时代治水的方针政策,全面落实国家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和强化水资源管理的要求,建设项目开发利用水资源,必须遵循合理开发、节约使用、有效保护的原则。为促进水资源的合理配置和可持续利用,保障建设项目的合理用水要求,必须进行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编制水资源论证报告书

 

  • 返回顶部